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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的,我自以為,之前我們講好的事,你是會說話算數的。
在你多次出爾反爾之後,我還跟你約定好、再三確定好,相信你會說到做到。
事實證明,我錯了,錯的離譜。

我只是沒想到,我若不提醒,你也沒打算先找我商量你的想法。任由帳單過期嗎?
看你回封簡訊說晚點打給我,我就有心理準備...知道你想改變主意了。
只是親耳聽到你輕描淡寫的提議你的新想法要我考慮,我居然還是控制不住自己怒火中燒的無奈情緒。
你,的確,什麼話都不值得相信!

"  女人不應該對男人示弱   就算再怎樣難過  都不該在男人面前哭 "   這是你告訴過我的。
我以前不懂裡面的含意,現在才懂。
一個曾經四年前苦口婆心勸了我勸的很失望到失聯的人,在最近突然蹦出來給我開了盞指引燈。
原來,這句話代表,講這句話的人喜歡的是..會耍壞的女孩。
只有抓不住的女孩,才不會在你面前哭。
只有不想被你抓住、不想愛你的人,才不會在你面前哭,
這樣的女孩,就是在耍壞,
所以才會認為,這種女人是他心中真正的女人。

只有男人不應該對人示弱,不曾看過人說, 女人不應該對男人示弱。這才是常理。

我要的,是一個可以跟我分享我自己人生的人,
不珍惜我的人,我要他幹嘛?

而那些〝不甘寂寞〞的人,
委屈自己,不斷的希望透過別人分一點關愛眼神給他,或一點注目,
他才覺得有價值,才覺得獲得認同,
這個人存在的真沒意義。

有人搶的肉才好吃,吃不到的糖才最甜。

不是依附別人施捨愛給你來獲得存在價值


我今天對你好,是因為我心甘情願的,
所以我不會想要求你回應,我也不會因得不到回應而痛苦。
你要不要關心我,跟我想不想關心你沒有關係,
我曾經為你做過的事、送過的東西都是我心甘情願,
所以你不需要感到壓力。
至於,你曾答應過送手錶當聖誕節和情人節禮物的事,就算了吧!
手錶這個東西是我選的,不一定是你心甘情願想買的,
如果有心意,就算是送的廉價的小東西,都至少是發自內心,
不是發自內心的,我就算得到了也不會開心。
我送禮物給你,不是為了得到你的手錶,
以前想要手錶當禮物,只是單純想要一個你真正送過給我的東西罷了!
現在想通了,即使是交往,也沒有〝應該〞要買什麼給對方的義務,
所以你給不給都無所謂了。
如果你有心就不會拖延到現在,所以我也沒必要再要求這個難以達成的禮物了。
要求來的,我並不會比較開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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